卫滨区,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,位于新乡市区西南部,北部以卫河为界,东部以胜利路—化工路—和平路中心线为界,南部、西部以平原乡的自然界为界。卫滨区因坐落于新乡市卫河之滨而得名。卫滨区区辖1个镇、7个街道,总面积52平方公里,人口23万(2017年)。2017年,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5.9亿元,同比增长7.5%。卫滨区主要景点有新乡市博物馆和定觉寺。2017年,卫滨区辖7个街道、1个镇:胜利路街道、解放路街道、中同街街道、健康路街道、自由路街道、南桥街道、铁西街道,平原镇。卫滨区位于新乡市区西南部,北部以卫河为界,东部以胜利路、化工路、和平路中心线为界,南部、西部以平原乡的自然界为界。自然资源丰富。已发现和开采矿藏20余种,水泥灰岩和煤炭储量分别达到100亿吨和84亿吨。宝山电厂和宝泉抽水蓄能电站运行发电,新中益2×100万千瓦火电等重大能源项目进展顺利,火电装机容量可达500万千瓦。南水北调、西气东输工程穿境而过。
卫滨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